关于物联网卡使用的“禁止令”

作者:小编 更新时间:2023-08-15 浏览量:

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的《关于加强物联网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工信厅网安〔2020〕9号)和《物联网卡安全分类管理实施指引》(工网安函〔2020〕1173号)等文件及相关法规要求,开通和使用物联卡时,严格执行文件及法规要求,严禁违法违规使用,避免给国家、单位及个人造成信息安全危害和财产损失。

、禁止超范围使用只能在约定适配的智能设备中进行使用,不得超范围使用。

二、不得传输与使用场景无关的数据,如:发布商业广告信息等。

、禁止发布非法和违规信息禁止发送诈骗、涉恐、涉爆、涉黄等非法信息。

、通用大流量卡必须个人实名月流量超过100M通用流量的物联卡,必须进行个人实名,一证十号。

、禁止访问人联网应用

  不得通过物联网终端访问以下应用:

  社交类网站:如微信、QQ、微博等;

  视频类网站:如抖音、快手、优酷、爱奇艺、腾讯视频等;

  购物类网站:如淘宝、京东、唯品会等;

  游戏类网站:如QQ游戏等。

六、不要频繁更换终端一卡对应一终端,机卡绑定,更换终端将会停机。

物联网卡主要应用于各大垂直行业,以流量为主要计费单元,也被称为行业流量卡,其具有资费灵活、安全性高等优点。但是目前物联网卡市场还是存在一定的弊端,门槛低、管理乱、违规流入个人市场等问题